卫宁健康: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23  卫宁健康(300253)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9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至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23%至0.46%。具体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

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4年9月23日起45天内,现场申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2:30-17:00

3、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子同、侯慧

邮编:200072

联系电话:021-80331033

邮箱:wndsh@winning.com.cn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

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