仟源医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54 证券简称:仟源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8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175号3605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乐群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50,348,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3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4,326,0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34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022,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9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21,174,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5,151,7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7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022,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92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0,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9464%;反对1,4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9264%;弃权3,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1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722%;反对1,4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84%;弃权3,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69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0,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9464%;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125%;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4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722%;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10%;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0,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9464%;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125%;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4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722%;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10%;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
3.0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0,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9464%;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125%;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4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722%;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10%;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
3.0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0,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9464%;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125%;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4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722%;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10%;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
3.0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0,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9464%;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125%;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4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722%;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10%;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
3.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0,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9464%;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125%;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4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722%;反对2,4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10%;弃权2,0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律师、程思琦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