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关于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总经理蔡浩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蔡浩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蔡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4,100股,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蔡浩女士将继续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蔡浩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蔡浩女士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高晓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简历高晓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08年9月至2019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3年6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树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孙云霞女士、高洁女士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高晓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