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补充质押的公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控股”)持有公司566,162,3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98%。本次质押后,开山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41,009,37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4.91%,占公司总股本的14.19%。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开山控股的通知,获悉开山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万股股份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用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并对其本息偿付进行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开山控股集团 | 是 | 30,000,000 | 5.30% | 3.02% | 否 | 是 | 2024-1-10 | 至办理解除质 | 华英证券有限 |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股份有限公司 | 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责任公司 | 和为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66,162,342 | 56.98% | 111,009,375 | 141,009,375 | 24.91% | 14.19% | 141,009,375 | 100.00% | 0 | 0.00% |
曹克坚 | 49,800,000 | 5.01%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37,350,000 | 75.00% |
合计 | 615,962,342 | 61.99% | 111,009,375 | 141,009,375 | 22.89% | 14.19% | 141,009,375 | 100.00% | 37,350,000 | 7.86% |
注1曹克坚先生个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全部未质押,共持有4,980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3,735万股。
注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