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汉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精锻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精锻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三个月(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内,如再次触发“精锻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5月7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精锻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