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关于变更审计机构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大华进行了沟通说明, 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79人;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及主要行业、审计收费、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家;主要行业: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瑞,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乔文静,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姚瑞、签字注册会计师乔文静、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拟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2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 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审议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了选聘过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
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