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本化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1-23  雅本化学(300261)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 “保荐机构”)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雅本化学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231,79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67,109,999.0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96,012.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47,613,986.8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9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40,12040,000.00
2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8,0008,000.00
3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8,4452,265.20
4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45,0006,436.06
序号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5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李冰路分部)6,000432.94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爱迪生路分部)3,000872.00
6补充流动资金22,97028,704.80
合计133,53586,711.00

注:截至本报告日,“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终止并结项。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8年9月3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告编号:2018-065);2019年1月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剩余的7,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0年1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共计不超过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9日,公司将“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28日,公司将“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7,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共计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1月4日,公司将“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共计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1月10日,公司将“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9,8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共计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9,3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1月3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9,3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共计不超过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3年10月授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38.1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前,公司会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

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雅本化学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檑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