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4-002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障业务顺利开展,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农植保”)与银行办理项目贷款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七年。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临时)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2023年12月29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鉴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苏州分行”)同意向建农植保提供借款、商业汇票承兑、票据贴现或信用证等业务,金额总计为人民币7,000万元,并与建农植保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公司同意与招行苏州分行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建农植保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为建农植保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雅本化学 | 建农植保 | 100% | 63.68% | 4,400 | 7,000 | 16,500 | 11.31% | 否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建农植保
公司名称: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78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牛跃辉成立日期:2012年7月9日经营期限:自2012年7月9日至2032年7月8日公司住所: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黄海路经营范围:植物保护技术研发及其技术转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规定品种),危险化学品(盐酸、亚磷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3-氨基吡啶、甲基叔丁基甲酮)生产,化工产品生产(氯代特戊酰氯、2,3-二氯吡啶),化工产品、农药批发、零售(除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雅本化学间接持有建农植保100%股权。建农植保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7,189.03 | 34,148.96 |
负债总额 | 23,680.15 | 18,265.98 |
净资产 | 13,508.88 | 15,882.98 |
项目 | 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2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8,696.32 | 31,432.42 |
利润总额 | -2,347.02 | -2,493.15 |
净利润 | -2,374.10 | -2,081.62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行苏州分行签署的《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3、银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担保合同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5、担保期限: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建农植保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
(1) 招行苏州分行根据《借款合同》向建农植保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2) 招行苏州分行因履行《借款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建农植保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3) 招行苏州分行在《借款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4) 招行苏州分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5) 如《借款合同》项下贷款系应建农植保申请对旧贷、票据贴现款或信用证议付款进行偿还或转化,或招行苏州分行应建农植保申请,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以新贷偿还主合同项下信用证、票据等垫款债务的,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担保范围。
8、其他方共担保或反担保:不涉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58.80%;累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5.1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8%。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