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2-19  雅本化学(300261)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雅本化学股票代码:3002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蔡彤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王卓颖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马立凡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汪新芽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102室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签署日期:2024年2月19日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第二节 释义…………………………………………………………………………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四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第五节 权益变动方式………………………………………………………………8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12第八节 备查文件……………………………………………………………………13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雅本化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公司、上市公司、雅本化学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雅本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人民币元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蔡彤

姓名:蔡彤性别:男国籍:中国香港身份证号码:H1059******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王卓颖

姓名:王卓颖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2031976********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马立凡

姓名:马立凡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5190021974********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汪新芽

姓名:汪新芽性别:女国籍:中国香港身份证号码:H1052****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102室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和汪新芽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在持有雅本化学股份期间,对雅本化学的相关事项作出完全一致的决策。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汪新芽通过其控制的ABA-Bio(Hong Kong) Limited持有科创板上市公司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82)的股份比例5.73%。

四、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与自然人毛海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因此与毛海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与自然人毛海峰合计持有公司的权益比例为37.11%;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合计持有公司的权益比例为36.69%。

二、未来十二个月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雅本化学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雅本化学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与自然人毛海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因此与毛海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与自然人毛海峰于2014年8月1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同意在持有雅本化学股份期间,对雅本化学的相关事项作出完全一致的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与毛海峰合计持有宁波雅本63.50%股权。宁波雅本持有公司257,729,8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5%,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和毛海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0.28%、0.38%、6.75%、0.42%。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57,484,5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1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及宁波雅本持有的公司股份与毛海峰不再合并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合计持有宁波雅本50.89%的股权,宁波雅本持有公司257,729,8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5%。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0.28%、0.38%、6.75%。因此,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53,440,800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36.69%。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即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与自然人毛海峰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

股数(股)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蔡彤353,440,80036.69
王卓颖
马立凡
汪新芽
毛海峰4,043,7000.4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合计持有宁波雅本

50.89%股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四、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质押股份
股份状态数量(股)
蔡彤24,376,0512.53质押15,000,000
汪新芽65,000,3506.75质押65,000,000
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257,729,83926.75质押104,310,000

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雅本化学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雅本化学股票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持有的宁波雅本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雅本化学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日期变动股份数量(股)成交均价(元/股)交易方式交易方向
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3日976,5418.01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1月24日491,0868.07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1月28日1,304,1007.84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1月29日317,6007.73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1月30日118,3007.60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2月1日314,4007.61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2月4日610,3007.64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2月5日524,1007.45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2月6日1,696,8007.43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2月7日1,523,8407.31集合竞价卖出

2023年12月8日

2023年12月8日820,1007.29集合竞价卖出
合计-8,697,167---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一致行动人协议》;

3、《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雅本化学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32270636

3、联系人:王一川、朱佩芳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蔡彤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王卓颖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马立凡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汪新芽签名:

2024年2月19日

附表一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东方东路18号
股票简称雅本化学股票代码3002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与自然人毛海峰为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0.28%、0.38%、6.75%、0.42%。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与自然人毛海峰合计持有宁波雅本63.50%的股权,宁波雅本持有公司257,729,8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5%。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与自然人毛海峰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57,484,500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37.1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与自然人毛海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0.28%、0.38%、6.75%。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合计持有宁波雅本50.89%的股权,宁波雅本持有公司257,729,8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5%。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53,440,800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36.6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蔡彤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王卓颖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马立凡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汪新芽签名:

2024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