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并于2023年4月19日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关联董事阎敏回避表决,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
议案》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李世祥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3月13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申请于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阎敏后生效,其辞职生效后公司审计委员会空缺一位委员,同时主任委员空缺。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阎敏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与公司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出的两位审计委员会成员杨建劳先生、康忠良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阎敏女士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阎敏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情况。(前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阎敏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