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务: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采购、资产、销售、工程、合同、担保、投资、子公司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税前利润 | 错报≥税前利润的3% | 税前利润的1%≤错报<税前利润的3% | 错报<税前利润的1%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而进行的差错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差错;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控制机制; (3)对于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1)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小额差错,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差错;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一般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直接损失金额 |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资产总额的0.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05%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3)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受到轻微处罚;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 (3)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1)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2)一般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2)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等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管理层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问题调查、专题讨论、实地查验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经实地查验、组织讨论会将汇总后建议和实施方案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如实填写自我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体系,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流程,明确界定各职能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设置了与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构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1.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积极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力求确保全体股东能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每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董事与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
(1)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2)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重大事项及财务信息的审核和核查工作;
(3)公司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4)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由以上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分别就公司相关业务的决策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会议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对会议内容记录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职责,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认真参加每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高了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透明度,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独立董事还发挥了自身专长和经验优势,认真开展和做好了各自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职工监事1人,公司监事能够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会议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对会议内容完整、准确记录,并妥善保存。
4.内部审计部门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设立了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内审部开展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并直接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内审部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公司经济业务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进行检查评估,重点针对公司采购供应、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投融资等重大事项风险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着监督、控制、指导作用。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为规范管理,控制经营风险,结合自身特点与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层次分明,控制严谨,操作性较强的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主要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在加强内部控制方面主要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财务会计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综合管理制度》和《社会责任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公司各项制度建立后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三)重点控制活动
公司在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在经济业务处理中均有明确的授权和核准体系,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要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
1.资金活动控制
公司为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会计法》、公司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营运全过程管理,统筹安排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
2.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授权范围采用公司各单位、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按公司章程所定不同的交易额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2022 年 12 月 20 日,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307号)、《关于对张春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308号)、《关于对王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309 号)、《关于对孙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31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会计差错予以追溯调整,其中调减 2019年营业收入 167,119,378.69 元、净利润 72,281,007.96 元;调减 2020 年未分配利润72,281,007.96 元。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缺陷。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公司每季度由内审部对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汇报。
4.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对外担保的程序、对外担保合同的签订、风险控制流程、信息披露等,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5.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对投资类型、决策权限、组织机构职责、决策程序与控制、后续日常管理、转让与回收、重大事项报告和
管理风险及披露等事项建立了相关制度,用以识别并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高级管理层基本能保障及时识别风险,并以风险评价报告的形式传递给决策层。有利于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与效果,降低投资风险,为保证资金运营安全性和收益性,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约束机制。
6.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时间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投资者专线、规范公司对外接待等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利益。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时任副董事长张春霖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时任副董事长张春霖先生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副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 1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目前收到的《告知书》不是最终结果,最终结果以上海证监局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一般缺陷。2022 年11月10日和 12 月16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和《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对公司应披露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披露。上述已结案、调解或和解以及处于执行中的诉讼、仲裁事项主要为经营合同、银行借款等纠纷,公司在诉讼、仲裁前已在公司财务报表中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相关诉讼、仲裁结果与公司前期账务处理不存在重大不一致,不存在对公司造成额外重大损失的情形。7.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制定了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涉及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等各方面,切实加强员工外部招聘、内部调配、培训管理
和职业发展管理,并依托博士后工作站与院士工作站两大科研平台,与业内专家与高校合作,在吸纳高级科研人才的同时培养了一批年轻的技术人才。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对于企业战略的支持力。
8.企业文化公司使命是“深耕水务事业,改善我们的环境”,在水务行业的发展中,公司秉持“在发展中聚焦,在守成中创新”的公司原则,坚持“静水流深,厚德载物”的公司哲学,以我们的产品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致力于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公司注重企业文化与公司经营管理相结合,切实将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报告期内通过微信公众号、领英、文体活动、战略会议等形式,使员工自身价值在企业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内部控制检查及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内审部,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评估其执行的效率和效果,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按照规定,公司在披露2022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公司内部控制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需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并强化执行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改进上述不足,认真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及时梳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查漏补缺。同时,公司在内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并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持续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由于内控控制固有的局限性以及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的内部控制不适用或出现偏差,未来期间,公
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