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务:关于公司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 159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上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时间跨度较长,且内容需公司、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核实、分析及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不超过2023年6月30日完成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