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