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务:重大诉讼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126.8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江西广纳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广纳商贸”)以樟树市上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上德环保”)、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鄱湖环保”)为被告,向樟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樟树市人民法院通知,法院已立案,案号:
(2024)赣0982民初1086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樟树市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江西省樟树市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江西广纳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1:樟树市上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2: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3: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四)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上德环保:
(1)偿还欠款:14,323,214.5元;
(2)退回保证金:100,000元;
(3)违约金:6,845,169.11元。
合计金额:21,268,383.61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上德环保承担。
(五)诉讼事实与理由
广纳商贸从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给上德环保供应药剂。至今上德环保未付货款14,323,214.5元,违约金6,845,169.11元;质量保证金10万元,如合同期内无质量等问题,本合同终止时退回。
因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鄱湖环保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3起,涉及金额114.8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樟树市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