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安:关于重大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0  巴安水务(300262)公司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31,490.1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案号:(2024)黔02民初39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复利159,937,310.20元(暂计至2024年3月31日);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征地拆迁款产生的利息2,864,087.67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4,910万元;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费及保管费300万元;

5、本案的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金额暂合计314,901,397.87元。

(五)诉讼事实与理由

2014年12月,原告与被告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告就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发包给原告,合同约定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含施工期)拨付全部工程建设资金(包括审计确认的建安工程费用和征地拆迁费用)及利息,年利率10%。

2017年5月,原告与被告签署《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提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中的部分合同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被告同意于2017年5月30日前支付;协议约定,原告、被告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天人民币10万元。

2022年10月,原告与被告签署《基建施工结算审计验证定案表》,共同确认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安工程审定价格。

现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本金和利息已经严重构成违约,截至2024年3月31日,原告就本案诉请的工程款复利159,937,310.20元(系被告违约情况下应付的总利息减去被告正常履约情况下应付的单利)。被告逾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征地拆迁款利息,期间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返还的利息2,864,087.67元。至2021年7月1日,被告与原告结清5亿元的工程款本金,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总额14,910万元。

因案涉工程相关材料费及保管费累计300万元应当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1起,涉及金额48.9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