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安:关于重大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3,10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海虹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法院已受理,案号:(2024)沪0115民初33589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上海市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虹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四)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利息600万元(暂计算至2023年11月20日,后续以250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12%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以上暂共计3100万元。
2、依法判决原告对被告一的应收账款(被告一与被告二签订的15SB01080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收账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3、依法判令被告二在欠付被告一应收账款范围内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4、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担保费等由被告承担。
(五)诉讼事实与理由
2021年7月,原告与被告一、第三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委托第三人将2500万人民币出借给被告一,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期内利息为年8%。逾期还款按照借款期内利息上浮50%支付罚息。
被告一与原告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被告一用其对被告二的应收账款对该笔借款承担质押担保,并在中国人民银行作质押初始登记。
现以上委托贷款已到期,被告一没有偿还上述借款。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3起,涉及金额472.2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号 | 案由 | 立案时间 | 立案金额(万元) | 案件 状态 |
1 |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淮南鼎盛燃气有限公司 | (2024)皖1522民初3206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4/5/10 | 299.95 | 一审中 |
2 | 江苏巴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蓝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绿化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4)鲁1721民初544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4/5/13 | 159.61 | 一审中 |
注:其他金额小于100万的诉讼、仲裁案件1起,涉及金额为12.64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