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17  *ST巴安(3002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以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张春霖、沈祚萍为被告,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号:(2024)鲁0911民初11346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收到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24)鲁0911民初1134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

还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借款本金3500万元及利息3932399元、罚息1490777元、复利119914.07元【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2025年2月10日(不含),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及方式继续计算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但利息、罚息、复利等总计上限不能超过年利率24%】;

2、被告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律师费15000元;

3、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张春霖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被告沈祚萍对本判决第3项确定的被告张春霖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5、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张春霖、沈祚萍承担保证责任后,有

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追偿;

6、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对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质押的在被告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的95%股权及派生权益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12225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张春霖、沈祚萍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6起,其中金额小于100万的诉讼、仲裁案件6起,涉及金额合计135.34万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