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公司以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被告,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号:(2025)黔0201民初35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2、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公司以六盘水市红果桂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为被告,向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5)黔0201民初366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2025)黔0201民初357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5)黔0201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0481654.51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工程款20481654.51元为基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为标准自2022年10月26日起计算至工程款清偿之日止);
3、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
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23782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1891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12391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054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11554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5999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9541元。
三、(2025)黔0201民初366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5)黔0201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六盘水市红果桂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
返还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115124.64元,并以实际未返还的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1%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工程款全部返还之日止;
2、驳回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463元,由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8725元,由被告六盘水市红果桂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738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黔0201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
2、(2025)黔0201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