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3: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
生态园有限公司以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026年6月10日,公司收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号:(2026)鲁0902行初90号。
2、公司、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以泰安市人民政府、泰安市
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案号:(2024)鲁0902行初186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本诉讼事项法院已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不服(2024)鲁0902行初186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法院已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3、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为被
告,向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4)黔0201民初936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
讼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本诉讼事项法院已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不服(2024)黔0201民初9367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法院已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4、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公司以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被告,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号:(2025)黔0201民初35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诉讼事项法院已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不服(2025)黔0201民初357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法院已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2026)鲁0902行初90号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一: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二: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
被告: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二支付《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应付未付款项
114,403,651.06元(不含税)。
2、确认被告单方终止《PPP采购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并判令其向原告二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3,091,400元(暂计至2026年3月31日)。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诉讼事实与理由的主要内容
原告一与被告签署了《泰安市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了双方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回报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原告二作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根据专项审计,被告应支付而未支付款项为114,403,651.06元。被告单方终止合同构成违约,应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也应当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三、(2024)鲁0902行初186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2025)鲁09行终147号行政判决,申请再审,法院受理案号:
(2026)鲁行申998号,基本情况如下:
(一)受理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再审当事人
申请人一: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二: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泰安市人民政府
被申请人二: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三)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24)鲁0902行初186号行政判
决及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鲁09行终147号行政判决;
2、依法提审或发回重审,改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实施涉案PPP项目实
际发生的融资利息128,305,572.27元及融资担保费113,947,043.68元(按照专项审计报告,上述两项费用暂计至2023年9月28日,超过上述期限的融资利息、融资担保费及未支付的资金投入利息损失据实另行计算);
3、依法改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预期可得利益损失283,758,858.74元。
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四)事实与理由的主要内容
原一、二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存在重大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用程序审查替代实体审理,导致申请人的巨额实际投入和利息损失无法得到合法补偿。
四、(2024)黔0201民初9367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2025)黔02民终1677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法院受理案号:
(2026)黔民申3442号,基本情况如下:
(一)受理机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再审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再审请求
1、请求撤销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黔02民终1677号民事判
决及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4)黔0201民初9367号民事判决;
2、请求提审或指令再审本案,并改判驳回被申请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3、判令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四)事实与理由的主要内容
原审判决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等多重问题,导致裁判结果显失公平,严重损害了巴安公司的合法权益,且对建设工程市场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五、(2025)黔0201民初357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2025)黔02民终1240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法院受理案号:
(2026)黔民申3443号,基本情况如下:
(一)受理机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再审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再审请求
1、请求撤销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黔02民终1240号民事判
决及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5)黔0201民初357号民事判决;
2、请求提审或指令再审本案,并改判支持申请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3、判令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四)事实与理由的主要内容
原审判决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等多重问题,导致裁
判结果显失公平,严重损害了巴安公司的合法权益,且对建设工程市场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1起,涉及金额1631.04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原告 |
| 被告 | 案号 |
| 案由 | 收到时间 |
| 立案金额(万元) | 案件 |
上海华谊建设有限
公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科维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沪0118民初11900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2026/6/4 1631.04 一审中
七、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2026)鲁0902行初90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2、(2026)鲁行申998号受理通知书
3、(2026)黔民申3442号受理通知书
4、(2026)黔民申3443号受理通知书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