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8:30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韶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经现场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韶轩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兰春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