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隆华科技(300263)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晓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国会、胡春明、董治国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