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19日。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324,6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7%,最高成交价为8.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1,000,172.59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
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王晓凤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前于2023年4月17日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9,884,45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471,114股)。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以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13,324,6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7%。
以截至2023年10月9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变动增减 | 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32,227,975 | 14.62 | +13,324,630 | 145,552,605 | 16.1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72,098,599 | 85.38 | -13,324,630 | 758,773,969 | 83.90 |
三、总股本 | 904,326,574 | 100 | 0 | 904,326,574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