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8:30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春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经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