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8:3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会议方式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春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张彦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现场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出具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