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9,84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5%)的董事李明强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2日-2026年10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9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6%(不超过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97%)。
2、持有公司795,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董事/副总经理李江文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2日-2026年10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不超过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02%)。
3、持有公司28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的董事田国华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2日-2026年10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不超过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01%)。
4、持有公司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源远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2日-2026年10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不超过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明强先生、李江文先生、田国华先生、张源远先生出具的《股份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李明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39,841,600 | 3.85% |
| 李江文 | 董事/副总经理 | 795,375 | 0.08% |
| 田国华 | 董事 | 282,800 | 0.03% |
| 张源远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380,000 | 0.0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数量、比例及方式:
| 减持主体 | 股份来源 | 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 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 减持方式 |
| 李明强 |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 | 9,960,000 | 0.96% | 0.97%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 李江文 | 股权激励 | 198,000 | 0.02% | 0.02%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 田国华 | 二级市场增持 | 70,000 | 0.01% | 0.01%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 张源远 | 股权激励 | 95,000 | 0.01% | 0.01%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7月2日-2026年10月1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5、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明强先生、李江文先生、田国华先生、张源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