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创视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佳创视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7,757,5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69,995.76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4,137,507.0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332,488.70元。上述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600002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3年2月13日上市,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3,100,000股变更为430,857,518股。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邱佳芬、于振寰、陶汉月、庄小鹏共计5名股东,合计28个证券账户。
(一)上述股东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佳创视讯股票。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佳创视讯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佳创视讯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佳创视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6个月。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周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118,4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8126%。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佳创视讯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发行对象共计5名,共涉及证券账户28户,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证券账户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股) |
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安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91,729 | 691,729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证券账户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股)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铭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99,624 | 599,624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合富8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63,909 | 563,909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智选FOF20200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53,383 | 353,383 |
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91,353 | 291,353 |
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70,676 | 270,676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多彩象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33,082 | 233,082 |
8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8,646 | 208,646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盈象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3,007 | 203,007 |
1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安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127 | 201,127 |
1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南京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31,578 | 131,578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李海荣-财通基金安吉5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3,984 | 93,984 |
1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南京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2,105 | 92,105 |
1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陆家嘴信托-启元量化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财通基金启星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4,586 | 84,586 |
1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3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82,706 | 82,706 |
1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73,308 | 73,308 |
1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71,428 | 71,428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证券账户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股) |
18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南京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5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71,428 | 71,428 |
1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中航盈风1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71,428 | 71,428 |
2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60,150 | 60,150 |
2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浙商银行-财通基金浙通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8,270 | 58,270 |
2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南京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5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4,511 | 54,511 |
2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6,315 | 26,315 |
2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917 | 16,917 |
25 | 陶汉月 | 陶汉月 | 375,939 | 375,939 |
26 | 邱佳芬 | 邱佳芬 | 3,759,398 | 3,759,398 |
27 | 于振寰 | 于振寰 | 1,691,729 | 1,691,729 |
28 | 庄小鹏 | 庄小鹏 | 1,686,105 | 1,686,105 |
合计 | 12,118,421 | 12,118,421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加 | 减少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74,357,408 | 17.26 | - | 12,118,421 | 62,238,987 | 14.45 |
高管锁定股 | 56,599,890 | 13.14 | - | - | 56,599,890 | 13.14 |
首发后限售股 | 17,757,518 | 4.12 | 12,118,421 | 5,639,097 | 1.3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56,500,110 | 82.74 | 12,118,421 | - | 368,618,531 | 85.55 |
总股本 | 430,857,518 | 100.00 | - | - | 430,857,518 | 100.00 |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政 黎强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