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6号)。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在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