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于长江、陈卿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彭凯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工作调整,现指派宋维聪接替陈卿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于长江、宋维聪,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丁彭凯。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维聪自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家数为0。
2、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