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4年5月31日、6月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5月31日、6月3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