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兴源环境(3002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编号:2023-05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根据公司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与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丰科技”)于2023年2月1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新投集团同意在委托期限内,将其直接持有的369,205,729股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梅路1588号一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雄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7,976,5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795%。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进行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9,260,5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764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16,0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214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8、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9,205,729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8,770,812股。

表决结果:同意158,770,512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976,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