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关于延期披露2022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2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5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进行报送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并协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因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于2023年5月8日申请延期回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延期至2023年5月16日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延期披露2022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目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于2023年5月23日前完成回复并披露。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