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1)。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部分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盛子夏、赵勇、路加、肖炜麟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