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兴源环境(300266)公司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因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融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378,241.8502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持股比例为10.30%。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资产总额74,381.33亿元,负债总额68,249.06亿元,净资产6,132.27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1,313.15亿元,利润总额358.38亿元,净利润352.9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刘永好先生为民生银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三)及7.2.5(一)的相关规定,刘永好先生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其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民生银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4、民生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兴源环保拟向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具体资金发放银行以公司与民生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兴源环保向关联方申请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交易的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水平确定,兴源环保承担的融资成本未超出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民生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兴源环保向关联方申请融资主要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实际经营情况,支付的利息费用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利率水平,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