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2024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三年,借款期限自新投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资金之日起算,如借款分笔提供,每笔借款期限自该笔借款资金借出日起单独计算。前两年借款年利率为4%,之后新投集团可调整借款年利率,双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公司可提前还款,新投集团可根据其自身资金情况提前收回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与本次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李建雄、方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