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66 |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 公告编号:2024-080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一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雄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线上参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孙明非先生现场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9人,代表股份382,084,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9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69,210,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6人,代表股份12,873,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598,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0%;反对4,0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3%;弃权4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708%;反对4,0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50%;弃权4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