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于2024年12月24日完成变更,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根据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合作备忘录》择机启动定增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与本次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李建雄回避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奉国业”)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等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向兴奉国业
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具体反担保方式及金额以签订的反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2025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等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委托债权、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预计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本金人民币58,1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包含本数)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5,1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仍处于担保期间内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