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15  尔康制药(3002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编号:2023-002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湘利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利来”)、湖南湘易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易康”)、湖南素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素尔康”)、湖南尔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尔康”)以及全资孙公司江苏素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素康生物”)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80,000万元,其中:为湘利来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为湘易康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为素尔康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为香港尔康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为素康生物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与授信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素尔康、全资孙公司素康生物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2,4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孙公司素康生物开立信用证、信托收据贷款等进口类贸易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公司已审议的2023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为素尔康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湖南素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

保证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主要内容:素尔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为素康生物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江苏素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

保证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主要内容:素康生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人民币2,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为素康生物提供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江苏素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保证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鉴于保证人愿意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贸易融资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主合同主要内容:素康生物可申请叙做的贸易融资业务类型为开立信用证、信托收据贷款。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6,8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6,7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