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将要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