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119.3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吉琳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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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喜 陈景善 郭祥云
2023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