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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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ST佳沃 公告编号:2023-058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8月4日,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八师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上海莱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莱吉”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于2023年8月4日向八师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 目前,公司股票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款规定,若八师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如果八师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款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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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整申请情况概述
2023年8月4日,公司收到八师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上海莱吉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于2023年8月4日向八师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上海莱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玮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3260K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21弄107号Q738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两笔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11,100,000.00元,债权到期日为2023年5月31日,两笔债权到期后,申请人于2023年6月5日向被申请人发出《催收函》。2023年6月12日,被申请人出具《复函》表示,被申请人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资金短缺,已无偿债能力,因此无力偿还对申请人的到期债务。至今,被申请人仍未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八师中院受理申请人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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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宣告公司破产。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债务人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重整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董事会将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依法有序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吴宣立先生计划自2023年4月25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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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款规定,若八师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