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ST佳沃 公告编号:2023-059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4日,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八师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上海莱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莱吉”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于2023年8月4日向八师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重整程序的文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如下: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佳沃集团受托桃源县湘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桃源湘晖")所持有的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福生科、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本公司作为交易对方,为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特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人将不会利用对万福生科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万福生科及其他股东利益的任何经营活动。2、本承诺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福生科不存在同业竞争。3、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境内业务与万福生科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竞争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予万福生科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尚不具备条件转让予万福生科,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万福生科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予万福生科。4、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桃源湘晖与万福生科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万福生科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6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佳沃集团受托桃源湘晖所持有的万福生科股份表决权。本公司作为交易对方,为了减少和规范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万福生科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特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承诺不利用自身对万福生科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万福生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万福生科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万福生科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杜绝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投资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万福生科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3、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万福生科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与万福生科(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万福生科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万福生科《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 | 2016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万福生科《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承诺在万福生科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5、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保证将依照万福生科《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万福生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万福生科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将由承诺人承担。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受托桃源湘晖所持有的万福生科股份表决权(下称"本次交易")。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子公司,下同)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特承诺如下:1、保障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及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保障该等体系和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障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该等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承诺人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承诺人将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3、保障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障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3)保障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且承诺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产使用调度。(4)保障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处兼职和领取报酬。(5)保障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障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障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保障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在上市公司任职履行正常职务所需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 | 2016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制度的规定,保证避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以委托管理、贷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产的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 | 2017年02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公司将不会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任何经营活动。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有竞争的业务活动。其中,本公司控制的KB Food之战略定位为澳大利亚区域性的水产品捕捞、贸易、加工、销售公司,同时出口澳大利亚特色的水产品及KB Food深加工海鲜调理包装食品。KB Food公司的主营业务在产品类别、销售区域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本次重组标的公司Australis Seafoods S.A.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在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销售的区域从事销售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销售的有竞争关系的产品品类。4、本公司不排除未来将KB Food公司托管给上市公司,以及不排除自本公司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七年内按届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将KB Food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以规避潜在的同业竞争。5、如果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等届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相竞争的业务尚不具备条件转让给上市公司,则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给上市公司。6、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9年03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 | 关于同业竞争、关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表决权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的其他企 | 2019年03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表决权及重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保证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义务,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将参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交易价格进行;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5、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依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表决权,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将由本公司承担。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与佳沃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互相独立。1、资产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该等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公司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本公司将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2、人员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及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保障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3、财务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障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3)保障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且本公司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产使用调度;(4)保障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处兼职和领取报酬;(5)保障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障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 | 2019年03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业务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在上市公司任职履行正常职务所需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就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1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情形(下称"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中国证监会已作出相关处罚决定,并对相关责任方作出了行政处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我公司")作为万福生科的保荐机构,已设立规模为人民币叁亿元的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以对遭受投资损失的你公司适格投资者进行补偿。我公司已与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龚永福、杨荣华就共同承担向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赔偿金额及专项补偿基金费用事宜达成协议。在此,我公司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就我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对你公司进行追偿的权利,本承诺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 2014年11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龚永福;杨荣华 | 就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证券")作为万福生科的保荐机构已设立规模为人民币叁亿元的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以对遭受投资损失的你司适格投资者进行补偿。本人同意与平安证券共同承担向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赔偿金额及专项补偿基金费用。在此,本人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就本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对你司进行任何追索,本承诺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 2014年11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 | 其它承诺 |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佳沃股份股份进行质押系为佳沃股份实施收购智利上市公司Australis Seafoods(即发行人前次重大资产购买)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签署的《并购贷款协议》项下之债务提供担保,股份质押融资的具体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并购贷款协议》项下不存在逾期偿还或其他违约导致本公司所持有的佳沃股份股份被质权人行使质押权的情形。本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质押权人协商,如未来发生触发质押权的情形发生,本公司将以追加担保物、偿还现金等方式避免本公司所持的佳沃股份股份被处置,进而避免佳沃股份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 2019年12月2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佳沃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 1、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表决权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表决权及重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保证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 2020年03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集团有限公司 | 方面的承诺 | 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3、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义务,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将参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交易价格进行;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4、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5、本公司保证将依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表决权,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将由本公司承担。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与佳沃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互相独立。1、资产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该等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公司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本公司将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2、人员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及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保障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3、财务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障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3)保障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且本公司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产使用调度;(4)保障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处兼职和领取报酬;(5)保障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障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业务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在上市公司任职履行正常职务所需之外, | 2020年03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有竞争的业务活动。2、本公司控制的KB Food之战略定位为澳大利亚区域性的水产品捕捞、贸易、加工、销售公司,同时出口澳大利亚特色的水产品及KB Food深加工海鲜调理包装食品。本公司将综合考虑KB Food的经营情况及其与佳沃股份整体业务布局的匹配性,在KB Food符合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相关监管政策以及满足相关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收购过程中对标的资产之合法合规性等要求的情况下,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在最晚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择机将KB Food注入佳沃股份(以下简称"整合方案");若届时因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或相关交易未获得佳沃股份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批准而造成本公司无法将KB Food注入佳沃股份的,本公司承诺将在佳沃股份确认整合方案无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将KB Food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通知佳沃股份披露相关信息。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公司将通知佳沃股份并充分披露原因,并向佳沃股份及其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 2020年03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股份”)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佳沃股份的控股股东,就维持佳沃股份控制权稳定做出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将所持有的佳沃股份股份进行质押系为佳沃股份实施收购智利上市公司Australis Seafoods(即佳沃股份前次重大资产购买)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签署的《并购贷款协议》项下之债务提供担保,股份质押融资的具体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并购贷款协议》项下不存在逾期偿还或其他违约导致本公司所持有的佳沃股份股份被质权人行使质押权的情形。三、本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质押权人协商,如未来发生触发质押权的情形发生,本公司将以追加担保物、偿还现金等方式避免本公司所持的佳沃股份股份被处置,进而避免佳沃股份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 2020年07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 2020年11月09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 |
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对象 | 其他承诺 | 本人保证在佳沃股份制定和实施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佳沃股份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依规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收益将全部上缴佳沃股份。 | 2021年06月25日 | 股权激励实施期间 | 正常履行 |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应予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目前,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款规定,若八师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