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ST佳沃 公告编号:2024-092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建忠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考2023年度的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相应费用,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恪尽职守,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准的履职能力。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