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4  联建光电(300269)公司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451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何吉伦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已于2022年6月9日立案。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03执3460号之一,就何吉伦(被执行人)与公司(申请执行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执行裁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何吉伦

(2)裁定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的部分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强制拍卖何吉伦持有的1240402股“联建光电”(证券代码:300269,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清偿债务。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此项执行裁定已生效,何吉伦先生的股票拍卖事项将有助于公司收回部分业绩补偿款,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裁定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