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说明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者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914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的系列公告。
二、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了914名案件原告的起诉材料,诉讼标的金额约为2.94亿元(不包含诉讼费,下同)。其中:
已结案的案件原告合计435名,对应的诉讼请求金额为15,769.98万元,公司承担的投资损失金额为2,415.67万元;
处于二审尚未结案的案件原告合计476名,对应的诉讼请求金额为12,995.52万元,一审判决公司应承担的投资损失金额为3,798.70万元;
处于一审尚未判决的案件原告合计3名,对应的诉讼请求金额为638.4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已针对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者诉讼事项的案件进展,并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