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共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万元的低风险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
同意授权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