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1  联建光电(300269)公司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年初至第三季度末,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34亿元,其中LED显示业务营业收入为6.26亿元,占比超过80%,较去年同期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核心业务以LED显示业务为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基本面不存在重大变化;

2.近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51.21%,创业板综指累计涨幅为

1.57%,电子设备板块累计涨幅为1.07%,公司累计涨幅已偏离行业板块及创业板综指涨幅。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联建光电,证券代码:300269)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6.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年初至第三季度末,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34亿元,其中LED显示业务营业收入为6.26亿元,占比超过80%,较去年同期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核心业务以LED显示业务为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基本面不存在重大变化;

2.近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51.21%,创业板综指累计涨幅为

1.57%,电子设备板块累计涨幅为1.07%,公司累计涨幅已偏离行业板块及创业板综指涨幅;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