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公司少缴的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19,794,965.6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支持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与控股股东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投资”)协商,其拟向公司进行现金捐赠,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该笔捐赠资金主要用途为由公司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2、南峰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炜樑对本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为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商务中心1栋1717室
5、法定代表人:谭炜樑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553438528
7、营业期限:2012年10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旅游项目开发,自有物业租赁,批发业,零售业,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自来水管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南峰投资持有公司股票83,649,38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3%,为公司控股股东。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南峰投资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受赠南峰投资的现金资产,是基于控股股东支持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受赠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捐赠人):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赠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推动乙方的长远发展,解决乙方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资金问
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进行现金捐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向乙方无偿捐赠人民币4,000万元的现金,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捐赠财产并承诺受赠资金主要用于向国家税务局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第二条 甲方保证捐赠财产系其所有之合法财产,且有权向乙方捐赠,该赠与不可撤销。第三条 甲方本次捐赠属于无偿赠与行为,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对价,不附有任何义务。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因办理货币资产赠与所产生的税金、服务费等(如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属于无偿赠与行为,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受赠资金主要用于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有利于维护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约定了无偿赠与现金资产的金额,受赠现金入账后将计入资本公积,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后续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南峰投资在2023年年初至今与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共计0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审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股东方向公司捐赠现金资产,有利于公司发展,且不附加任何条件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受赠现金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捐赠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