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受赠现金资产并补缴税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1-05  联建光电(300269)公司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赠现金资产并补缴税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以下简称“深圳税务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深税四稽处[2023]1137号),深圳税务局对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追缴公司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9,794,965.6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为支持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控股股东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投资”)拟向公司现金捐赠,用于公司补缴上述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受赠资金及补缴税款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已收到控股股东南峰投资捐赠现金2,000万元。同时为避免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进一步的影响,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新安税务所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1月3日缴纳上述企业所得税19,794,965.67元。

三、相关情况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相关款项计入2023年当期损益。(影响的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No34403524010002003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