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8日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总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谭炜樑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