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05  联建光电(3002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亨安事务所”)已连续三年为公司年审机构,公司聘请亨安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拟续聘亨安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亨安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3月3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5LMK0P,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十一层1116单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朝辉。

亨安事务所于2021年4月7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1】12号文批准,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1年11月30日亨安事务所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亨安事务所尚未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朝辉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亨安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2人,其中合伙人3人,注册会计师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7人。

3、业务信息

亨安事务所2023年度收入总额712.3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9.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88.68万元,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2家。

亨安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拥有一批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亨安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亨安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亨安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连皂,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注册会计师,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注册会计师,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连皂、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亨安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连皂、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120万元。本次审计收费定价系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与对方友好协商确定。

三、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亨安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亨安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亨安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亨安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续聘亨安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